赵秀光,男,汉族,1972年4月出生,昌黎人,1997年6月入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88.09秦皇岛市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92.07秦皇岛市公安局办公室见习; 1993.07秦皇岛市公安局办公室办事员; 1996.07秦皇岛市公安局办公室科员; 1997.05秦皇岛市公安局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1998.10秦皇岛市公安局综合科科长; 2004.01秦皇岛市公安局信息调研处副处长; 2004.03秦皇岛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其间:02.10-05.06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2009.06秦皇岛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警务处处长; 2012.03秦皇岛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处长; 2012.09秦皇岛市公安局警察培训支队政委; 2013.12抚宁县副县级干部; 2014.01抚宁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督察长; 2014.02抚宁县公安局局长(副县级)、党委副书记、督察长; 2015.04抚宁县公安局局长(副县级)、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5.09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安局局长(副县级)、督察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6.04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安局局长(副县级)、督察长、党委书记;2016.08秦皇岛市抚宁区政府副区长(挂职)、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党委书记; 2016.11秦皇岛市抚宁区政府副区长(挂职)、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党委书记、政法委副书记(挂职); 2017.02秦皇岛市抚宁区委委员、区政府副区长(挂职)、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党委书记、政法委副书记(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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