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现将我区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分布点位及采集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公示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1、新增公路卡口设备点位
LE3省道与鹊桥路交叉口(石门寨连接线)、长征路与金山大街交叉口、S261省道与宁海大道交叉口、宁海大道崔李庄加油站、LE3省道小河峪(石门寨连接线)、261省道田各庄、205国道留守营前韩家林、102国道高庄铁路桥西、L16省道潘官营、102国道茶棚背阴铺
以上公示点位公路卡口设备,自动抓拍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使用手持电话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
2、新增闯红灯设备点位
S261省道与宁海大道交叉口、LE3省道与鹊桥路交叉口(石门寨连接线)、长征路与金山大街交叉口
以上公示点位闯红灯设备,自动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以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点位,自发布之日起15日后,于2022年11月9日零时启动抓拍。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特此公示
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0月25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