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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印发2018-201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29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抚政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索引号:1289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抚宁区2018-201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9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

2018-201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好2018-2019年度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坚定不移走依法治火之路、科技防火之路、专业扑火之路、群防群控之路,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强化各项预防扑救措施,进一步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努力实现“三个确保”工作目标,为全区生态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指标

(一)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

(二)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三)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三、工作重点及具体要求

(一)压实四个责任,夯实防火工作基础

1.压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要坚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把森林防火作为冬春工作的重中之重,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检查落实,亲自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压实经营单位个人主体责任。按照“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森林防火责任主体,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配备专、兼职护林员负责巡护、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对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压实林业部门监管责任。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等文件的要求,做好森林防火监督管理工作,建设管理好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运用好通报、考核等手段,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压实成员单位行业管理责任。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切实发挥职能。宣传、教育部门要加大森林防火知识和避险常识的宣教工作;公安、环保等部门要加大对一切野外用火、野外焚烧的打击力度;林业部门要做好林地、林木经营者的宣教和林地内的野外用火管理等工作;农业部门要做好农业生产人员的宣教和农田内野外用火管理等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文明祭祀相关工作,“清明”等关键时期要指派专人清理林区坟墓周边可燃物并对上坟群众进行“人盯人”式管理;旅游部门要加强对A级景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全面监管,森林防火紧要期(每年2月15日至4月30日)按照要求对依山景区采取封闭管理措施。其他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建好三个项目,完善防火基础设施

1.加强视频监控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加强林火视频监控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重点林区监控范围,提高视频监控覆盖率。对已经建成的监控点,要加强管理和维护力度,确保正常运行。(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区城管局)

2.加强灭火水源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在重点林区、重点目标附近建设取水井、蓄水池、集雨水窖等基础设施,用于森林火灾扑救。(牵头单位:区林业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3.加强通讯基站建设。移动、联通、电信、铁塔公司等运营商要组织一次全面普查,对信号盲区和薄弱地区增加设备,确保重点林区信号传递正常。做好超短波对讲设备的维护工作,利用便携式中继设备解决通讯盲区,确保火灾扑救中信息通畅。(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

(三)筑牢七条防线,提高火灾防控水平

1.严格火源管控

1)落实封山禁火措施。区政府在森林防火紧要期发布《森林封山防火的决定》,各乡镇、管理区要及时组织宣传和落实,张贴到村、宣讲到户。封山期间,凡车辆可以通行的进山主要路口和农林交错的沟口要全部设立固定或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坚持24小时值守。(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区城管局)

2)落实露天禁烧措施。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各项要求,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综合利用、集中清理和严厉打击等工作,严禁烧秸秆、烧垃圾、烧树枝树叶、燎荒等行为。(牵头单位:区环保分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农牧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委农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3)落实景区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各景区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各景区入口要设有专职检查人员,景区内要配备足够的森林防火巡逻人员和应急队伍,备齐扑火物资装备,景区显要位置设置防火标识及语音提示系统。封山期间,旅游部门要全部关闭所有依山景区。确需开放经营的,必须经区政府批准。对于未纳入A级管理的景区,按照“谁批准、谁负责”以及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监管责任。(牵头单位:区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4)落实坟头管理措施。摸清林地及周边坟头底数,并建档立卡。落实分包人员和监管责任,清理坟头区域内的可燃物。对上坟群众实施“人盯人”式管理,严禁上坟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谋划和推进林地内坟墓外迁,加强集中祭祀场所和墓地的建设力度,引导文明祭祀。(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区城管局)

5)落实特殊人群监管责任。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少年儿童等重点人群要明确监护人责任并登记造册,一旦发生因特殊人群引发的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2.强化森林防火宣传

1)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公共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公共宣传平台,加强森林防火公益宣传。在全区重点林区和主要道路两侧设立森林防火固定碑牌和山体大字等,每个自然村的进出口、林区道路两侧要有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街道有墙体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小村不少于5处、大村不少于10处)。(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2)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六进”活动。各乡镇、管理区及有关部门要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机关、进农户、进社区、进校园、进景区、进工矿”活动。普及率要达到100%。加强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文教体广新局、区农牧局、区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3)加强信息反馈工作。认真归纳、总结、反馈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3.清除火灾隐患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国有林场、旅游景区、加油站、工矿企业、输电设施、通讯基站、公路两侧、重要目标及周边和林田交界处等重点区域和部位,组织人员全面完成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彻底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同时,定期开展巡查,对已整改的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无森林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工信局、区文旅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供电分公司、移动、联通、电信、铁塔公司等,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4.加强火情监测

充分利用省林火监测卫星、气象热点卫星和区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坚持24小时不间断监测,加强对重点林区的火情和人员活动监控。在重点林区和制高点设置望台(塔),派专人值守。按照林区面积及有关规定配齐护林员,科学划定巡防范围,全部录入管理平台;与护林员签订责任状,明确管护责任;提高护林员工资待遇,严格奖惩措施,提高护林员履职积极性。(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5.加强巡防打击

区政府要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巡防职责,划定巡防范围,加强巡护力量。要统筹整合各部门力量,建立专门队伍,对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坚决严厉打击,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区环保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委农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6.加强火险预警

不断完善森林火险等级会商,提升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的科学准确性。根据气象部门预测结果,要及时发送火险等级预报信息。接到上级火险预警信息或遇有特殊天气,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响应机制,提前采取应对措施。(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林业局)

7.建立区域联防机制

1)建立相邻区域联防机制。加强与相邻的昌黎县、卢龙县、青龙县、海港区、北戴河区、北戴河新区、开发区之间的联防工作,互通信息,相互支援。(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2)建立重点林区联防机制。加强国有林场、依林景区、连片集体林等重点林区的联防工作,各联防单位要不分界限,联防联动,共同做好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工作。(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四)强化四项措施,提升扑火实战能力

1.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建好“六支队伍”,即区乡指挥员队伍、区专业扑火队伍、乡镇巡逻队伍、村护林员队伍、后勤保障队伍、村应急队伍。加强各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防火人员的业务能力。高度重视扑火安全培训,全区防扑火人员培训率要达到100%。组织开展各类专业技术研讨交流活动,探索以水灭火、风水结合灭火等战术战法。积极开展森林扑火实战演练和大比武活动,提升队伍战斗力。(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2.完善队伍管理机制。要按照“统一招录队员、统一培训演练、统一调度使用、统一装备物资、统一预算经费;队伍管理军事化、扑救指挥专业化、物资装备标准化、后勤保障一体化;队伍集中备勤与靠前驻防相结合,预防巡查与火灾扑救相结合” (即:五统四化两结合)的要求,建设和管理好区级专业扑火队伍。在火灾扑救中,区专业队伍要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出动,执行跨区增援任务。(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3.加强物资装备建设。按国家、省、市要求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区级应储备200万元以上的物资,各乡镇、管理区要储备进口风力灭火机5台,国产风力灭火机10台,高压细水雾灭火机2台,全套扑火服100套,铁锹、二号工具各100把,10公斤运水桶100个。在加大扑火物资储备和更新力度的同时,增加高压远程森林消防车、高压远程水泵、高压细水雾灭火机、高压气动喷射器等高效以水灭火装备。(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4.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1)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修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处置发生各类火灾时的具体应对措施。火灾扑救中,严格按照《预案》组织扑救工作。(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2)强化扑救指挥。火灾发生后,各乡镇、管理区要及时成立前线指挥部并上报区森防指,一般火灾由区级负责指挥,发生较大火灾或出现重要火场,上报市森防指并按上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3)建立森林防火专家制度。区级成立森林防火专家组,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建立后勤保障机制,做好物资调运、通信保障、交通疏导、医疗救护、灾民救助等保障工作。要重点建立专业扑火队员后勤保障队伍,安排足够人员(后勤保障人员与专业扑火队员比例不低于3:1),专门为专业扑火队伍运送扑火用水、用油以及给养、防寒装具等物资。(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卫计局、区发改局、移动、联通、电信、铁塔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5)落实火场看守措施。落实火场移交制度,组织半专业扑火队及村应急队伍负责火场看守工作,加强对火场看守人员培训,明确火场看守的方法及看守时间,签订火场移交责任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6)建立健全火灾上报制度。各乡镇、管理区要严格火灾上报程序,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和误报火情信息。对于造成社会影响的森林火灾要统一发布火灾情况。(牵头单位:区林业局、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五)强化五个保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管理区要将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推动、有检查、有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森林防火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合作,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防火紧要期主要成员单位实行联合办公,形成合力。建立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森林防火职责,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要责任到人。全面落实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片包护林员、护林员包山头包地块的逐级包保责任制。(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2.落实防火经费。落实森林防火各项经费,保障森林防火宣传、巡查、督导等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将区、乡两级专业扑火队伍和护林员队伍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区、乡两级物资储备和物资更新达到国家、省要求。区级林业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完善防火基础设施,加强项目经费监管,保证专款专用。(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3.加强检查督导。各级督查和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定期督导区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管理区森林防火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对工作滞后的要通报批评。区防火办组成4个巡查组对有林乡镇每周检查一次,重点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野外用火管理和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牵头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

4.严格考核验收。采取阶段考核和过程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在做好防火初期、紧要期和结束期三个阶段考核的同时,加强日常考核。(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5.强化责任追究。对因防火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正确履行森林防火职责,造成野外用火行为频发、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或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区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区监察委、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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