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  |  秦皇岛市政府

抚宁区人民政府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 > 抚政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印发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9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抚政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1388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抚宁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容貌水平,以更加整洁有序的环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接旅游旺季到来,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即日起至415日,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有明确整改时限的问题以办结时限为准),对全区城乡环境容貌,特别是交通干线容貌秩序进行集中整治,包括环境卫生、广告牌匾、违章建筑、废品收购、出店经营、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确保城乡容貌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举措

(一)清理垃圾杂物。各单位要各司其职、主动承担,彻底清除城乡各类垃圾杂物。一是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要安排对城乡道路边沟内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要安排对农村河道范围内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区农业农村局要对镇村范围内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区城管执法局要重点对城区范围内背街小巷、卫生死角、河道进行集中清理;区建设局、骊城街道办要安排对城区各小区卫生进行集中清理。二是各乡镇要组织党员干部、发动村居群众,对乡镇驻地及辖区村居范围内四大堆(“柴草堆”、“杂物堆”、“乱石堆”、“粪土堆”)进行清理整治,并积极配合开展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拆除临违建筑。各乡镇要落实整治“双违”主体责任,对交通干线、乡镇驻地及村庄范围内,违法违规、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特别是临街住宅外私搭小棚、简易房、活动房等进行集中拆除。区“双违”办负责提供政策法规指导。

(三)治理废品回收。由商务局牵头,加强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按照“减量化、规范化、依法治理”的原则,搞一次全面的清理,结合“双违”整治尽快开展,证照不全清除,“双违”情况拆除,重点部位减量退让,完全合法的强化管理。

(四)规范市场秩序。由所在乡镇牵头,交警大队、交通局、城管执法局、市场局共同配合,对交通干线、重点部位各集贸市场秩序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违规停车、占道经营。

(五)整治户外广告。由乡镇牵头负责,对辖区范围内非法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拆除;对破损、污旧广告进行集中清理;对沿街店招、门牌字匾进行规范,确保店招形象整体提升。区城管执法局提供技术指导。

三、行动要求

(一)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城乡容貌综合整治行动要全员发动、全面推进,同时要以交通干线沿线环境卫生作为整治重点,确保行动迅速取得实际效果。

(二)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各乡镇要发挥容貌综合整治行动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要亲手抓、带头干,严格按照行动安排抓好落实;区直各相关部门既要主动认领任务,主动发挥作用,协调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三)集中整治、长效保持。各单位在确保城乡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要注重加强日常巡查与监管,探索建立可实施、有抓手的长效机制,杜绝整治问题出现反弹,杜绝“整治旧问题、发生新问题”的现象。

(四)加强督导、强化检查。区政府督查室要在行动期间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活动组织不得力、整治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出现反弹等情况进行通报。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