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印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全面自查自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近日,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全面自查自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全面自查自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棚组办〔2021〕16号)。11月2日下午,我省召开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回头看”全面自查自改视频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自查自改、全面检查、深刻反思、严肃追责等要求。
为贯彻落实省、市棚组办文件和会议要求,确保我区“回头看”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现将《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全面自查自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4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
整治行动“回头看”全面自查自改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要求,为确保我区“回头看”自查自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深化,严格按照省《通知》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把握政策,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自查自改,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对“大棚房”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
二、查改范围
按照《秦皇岛市抚宁区集中开展“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中的三类问题,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工作。重点解决政策把握不准、排查不彻底、整治整改不到位以及隐瞒不报、敷衍塞责等问题。“大棚房”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
三、工作重点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大棚房”三类问题政策标准开展全面自查自改。
(一)严查新增。结合本地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图斑、“国土云”信息,群众举报线索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全面排查,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疑似问题,要及时联系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资源规划部门会商,准确判定问题类型,按照职责严格整治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二)逐一复查。对照2018—2019年全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问题台账,要逐园区、逐大棚重新检查,检查有无死灰复燃问题,检查整治整改是否到位,确保复耕复产。
(三)查漏补缺。对照市棚组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棚房”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秦棚组办〔2021〕4号)要求,认真查漏补缺,立查立改。重点检查完善以下六项内容:一是“市级抓总、县级落实、乡镇管理、部门协同”的设施农业监管责任体系建立情况。二是县乡上图入库、备案档案、管理台账建立及更新情况。三是乡镇排查、区级抽查、依法依规查处等排查整治机制建立情况。四是部门沟通和分析研判机制建立情况。五是服务保障机制落实情况。六是落实举报制度和执法监督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乡镇自查自改。11月12日前,乡镇级完成自查自改、依法查处、专项总结、报表填写、执纪追责、档案整理等工作。在自查自改工作中,继续按照《河北省集中开展“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冀棚组办〔2021〕1号)要求,落实排查登记表“五签字”,并将经乡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的专项总结和相关报表报区棚组办(区农业农村局)。
(二)区级抽查。11月12日—11月15日,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区各乡镇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政策把握是否准确、属地责任是否落实、排查清理是否全面、整治整改是否到位、常态长效监管机制是否建立、追责问责是否开展等。根据抽查结果形成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工作总结和区级汇总报表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棚组办。
五、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工作总结要包括:自查自改工作部署开展情况;新发现的“大棚房”问题(包括专项行动、“回头看”期间漏查漏报问题和自查自改期间新增问题)违法违规和整治整改情况,对整治整改不到位的要详细说明原因;对“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原因的反思剖析和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的对策措施。
(二)各乡镇、街道随工作总结报送的报表包括《“大棚房”“回头看”自查自改发现问题乡镇级汇总表》《“大棚房”“回头看”自查自改发现问题乡镇级分类汇总表》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和全面自查自改追责问责情况表》(见附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骊城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自查自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专题研究,精心部署,组织足够的人员力量和经费,强力推进,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结果经得起检验。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市级抓总、县级落实、乡镇管理、部门协同”的设施农业监管责任体系,形成目标明确、职责清晰、上下一体、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格局。区棚办要组织协调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汇总设施农业备案信息、管理台账等档案资料,做好沟通研判,准确把握政策,开展工作培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发挥图斑、“国土云”在排查“大棚房”问题中的特殊作用,及时更新和提供信息,确保排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要协同乡级政府,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肃法律法规,有效震慑不法行为。区棚组办组织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乡镇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区棚组办对排查和检查出的疑似违规建设问题要现场核查,逐一分析研究,对属于其他违法建设问题的,按部门职责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对有疑似“大棚房”问题的,要严格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的政策要求进行整改和处理;对疑难问题要及时逐级汇报。
(三)严肃追责问责。全面落实省级通知要求,对“大棚房”问题开展常态化检查,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和其他土地违法违规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要加强追责问责的落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既要对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要对违法违规建设触及“大棚房”问题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漏查漏报、隐瞒不报、敷衍塞责以及整治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大棚房”“回头看”自查自改发现问题乡镇级汇总表
2.“大棚房”“回头看”自查自改发现问题乡镇级分类汇总表
3.“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和全面自查自改追责问责情况表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