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字〔2022〕1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印发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抚宁区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为推进我区住房保障工作,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切实解决我区城镇低保、低收入等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意见》(冀政〔2011〕68号)规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2022年空余房源实行公开配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维护、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民生保障和改善力度,全面加快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有计划分步骤的解决我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努力构建和谐新抚宁。
二、配租范围
2020年度抚宁区申请合格的具备实物分配条件的二、三类家庭190户。其中,二类家庭30户;三类家庭160户。
三、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房源105套。
1.金山西区一、二期52套,6+1多层;
2.金山西区三期20套,11+2小高层;
3.紫金香苑15套,10+2小高层;
4.骊城小区1套,11+2小高层;
5.文庭雅苑12套,14层小高层;
6.城市溪谷3套,11层小高层;
7.新立东区2套,6+1多层。
四、分配方法
1.本次分配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为保证摇号的公开、公平、公正,此次分配委托秦皇岛市第一公证处负责本次摇号过程的具体实施。
2.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次摇号将通过“秦皇岛市第一公证处新浪微博”和“快手app”网络直播摇号的方式进行,敬请关注和监督。
五、价格制定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房源面积以最终房产确权面积为准。
1.一类家庭租赁保证金按每户2000元收取,在保障面积内免收租金,超出保障面积部分按7元/月/平米收取;下房租金按1.25元/月/平米收取。
2.二类家庭租赁保证金按每户2000元收取;主房租金在保障面积内按2.5元/月/平米收取,超出保障面积部分按7元/月/平米收取;下房租金按1.25元/月/平米收取。
3.三类家庭租赁保证金按每户4000元收取;主房租金按7元/月/平米收取;下房租金按3.5元/月/平米收取。
六、资金管理与使用
政府持有的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维修、管理和偿还贷款本息等。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