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字〔2025〕1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印发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省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做好乡村两级政务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事项调整实施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根据《秦皇岛市抚宁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进行动态调整,并完善事项实施规范;区直有关单位要对赋权乡级许可事项,以委托形式“应放尽放”,签订委托责任书,刻制并启用审批委托专用章,配置相关审批专网、权限、账号和空白证照。对不赋权的事项开展事项取消、收回等有关工作;各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要及时认领并对外公布本级事项清单,1月10日前调整到位。
二、严格审批服务下沉
除《秦皇岛市抚宁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中事项,各级各部门不得随意将其他政务服务事项以下放或采取授权、委托等形式转嫁给乡镇。乡、村两级要严格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研究编制办事指南,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等要求,不得随意增加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办理时限等。
三、加强基层业务培训
对赋权和延伸受理环节事项,实行“县乡同权”,下放乡镇和街道后区级部门仍可受理、办理,实现多点可办、跨层级可办。区级赋权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全覆盖式培训。同时,强化数据赋能,丰富培训载体和内容,积极组织集训、轮训、跟班培训等活动。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一线“手把手”指导领办,切实提高乡、村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
附件:1.秦皇岛市抚宁区乡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
版)
2.秦皇岛市抚宁区村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
版)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附件1 秦皇岛市抚宁区乡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xlsx
附件2 秦皇岛市抚宁区村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xlsx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