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批〔2024〕14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抚宁区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
秦皇岛市抚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抚宁区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抚宁区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二、陵园保护范围以抚宁区烈士陵园宗地图(宗地编号为:130306100219GB00012W00000000,地籍编号:4415.20—40430.00)红线基准线为界,东至西单庄村地,西至西单庄村地和王家湾村地,南至西单庄村地和王家湾村地,北至西单庄村地,面积为21090.72平方米。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营造陵园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防止陵园被非法侵占。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