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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镇深入开展清明期间护林防火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4-29      发布机构:抚宁镇人民政府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16957

抚宁镇深入开展清明期间护林防火工作。一是责任再明确。与推行“3+2”乡村治理工作法相结合,全面建立村“两委”干部包组包片包户包地块包山头的村级防火责任体系,制定包户责任清单,将防火工作与村干部年终考核挂钩,与工资挂钩,压实村干部责任。二是宣传再加强。村干部根据包联分工与各户面对面、点对点签订《禁止野外用火承诺书》7745份,明确规定严禁燎地边、烧秸秆、烧茬头等用火行为,讲清处罚政策。各村早中晚各利用半个小时进行宣传,播放防火音频,制作横幅200条,要求各村书记、村主任必须增加口头喊话环节,用硬核语言加深村民印象,营造浓厚氛围。三是力量再增加。组建镇级巡查队2支,配专车2辆,人员14名,由副科级领导带队,自早6点至晚9点分两片对镇域各村进行不间断巡查。自321日起,全体机关同志下沉到各有林村开展宣传、巡查、盯坟头等工作。四是处罚再严厉。坚持严管重罚,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对点火人全部顶格罚款2000元,并要求用广播在附近各村做检讨,同时计入道德“黑榜”和村民档案。截至目前,共处罚4起野外用火,罚款总额8000元。(抚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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