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骊城街道办事处南望庄村及有关农户:
秦皇岛市2023年度第39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年8月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48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1.262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486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8月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2624公顷
(二)范围:骊城街道办事处南望庄村南
(三)用途: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1日。本公告可在抚宁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hinafuning.gov.cn,查询政府信息公开,查询自然资源及重大项目。
四、工作安排
由抚宁区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