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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应急局执法检查信息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3-12-08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索引号:fnqaqscjdglj/1702020144326

秦皇岛市抚宁区应急局执法检查信息公示表                              

被检查单位:秦皇岛亿云商贸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街道滨河东路与小西街交叉口南行100米路东

执法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秦皇岛市抚宁区应急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案件来源:执法检查

所属行业:危化

执法处室: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三中队

执法人员:刘玉国  劲松

检查时间:20231026

检查情况

    

20231026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已于2023年7月6日变更新的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注册地址均已变更,自变更之日起超过20个工作日未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处理结果及裁量依据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以上问题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十条,给予该企业6千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截至2023年12月1日,对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责令整改的问题已整改到位,2023年1120日该企业罚款已缴至指定银行。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指令、决定、措施,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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