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通知
现将2023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人员范围: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流程: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身份证、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凭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到户口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
三、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比例为本人实际缴费的50%。
四、补贴期限:除距退休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领到退休当月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距退休不足5年是指初次享受补贴月到退休当月不足60个月,退休时间(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五、受理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办理地址:各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七、咨询电话: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7820275、秦皇岛市抚宁区坟坨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7129015、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新寨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7129821、秦皇岛市抚宁区榆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7811184、秦皇岛市抚宁区台营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7828962、秦皇岛市抚宁区茶棚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7811945、秦皇岛市抚宁区留守营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6046005、秦皇岛市抚宁区留守营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6046005、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598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