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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区第二批除名标记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25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索引号:fnqscjdglj/1703728776912

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除名标记决定书送达公告

  

抚宁县城关天发汽车配件商店2786经营异常市场主体(名单附后):

       本局于2023年12月2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除名标记决定,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除名标记决定书》(冀市监除字〔2023〕06438-09223号),内容是:经查,你单位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司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纳税申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经营主体除名标记工作的通知(试行)》(冀市监规〔2023〕3号)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予以除名标记。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王雅锋  李响     联系电话:7800922

       联系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东段(新广缘对面)

 

 

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

附件:2023年抚宁区连续两年经营异常除名标记名单(2)

 

附件:2023年抚宁区连续两年经营异常除名标记清单(2) (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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