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方案
为了规范监管行为,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我局全面推进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我局发展实际和工作职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目的
深化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整合抽查对象基本相同部门的抽查计划,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无事不扰”,减少对企业检查频率,提高抽查检查工作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宣恩县营商环境。
二、抽查时间
2024年度分两次抽查,跨部门抽查时间安排7月-10月。
三、抽查内容
1.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第三条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决定》第四条对我区建筑市场进行检查:对建筑工地、建筑市场从业单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跨部门联合抽查
2.联合抽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公司的跨部门联合抽查。
三、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的抽取
1、市场主体通过省级双随机双告知系统随机抽取,比例大于等于6%。
2、执法人员通过省级双随机双告知系统随机抽取,不少于两人。
四、检查工作流程
1、通过省级双随机双告知系统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
2、名单确定后,执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开展工作。
3、若抽到的执法人员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再次抽取产生。检查人员与抽取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该依法回避。
4、检查中全程留痕,做好影像记录工作将全程资料备案。
5、对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核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填写“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最后检查完毕现场由参检执法人员记录表上签字。
6、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执法人员与被抽查市场主体要积极配合,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一次性完成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
1、抽查结束后,局法制办工作人员配合检查的执法人员将检查结果通过省级双随机双告知系统向社会公示。
2、检查结果正常的,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双随机双告知系统站向社会公示“正常”。
3、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局法制科、相关业务股室应及时核查,查实后及时公示。
4、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局法制科应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将行政处罚信息“抽查检查结果”通过省级双随机双告知系统向社会公示。
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