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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区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7-04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20161

 

《抚宁区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 起草背景

为规范和合理使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而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据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

(二)《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秦财建〔2021〕524号)(秦财建〔2022〕276号)

  三、主要内容

(一)奖励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

秦皇岛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2年度生猪调出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624万元。主要用于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二)奖励资金的使用及安排

1、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

2、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

2、生猪良种的引进。

   3、病死猪无害处处理。

4、流通加工环节龙头企业。

5、生猪保险+期货。

(三)奖励资金使用原则

坚持“引导生产、集中使用、广泛带动、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补助、先建后补、直补到场”的奖励方式,广泛吸纳规模养殖场投入,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实现资金有效整合,持续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

                               2022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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