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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坟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镇机关日常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3      发布机构:坟坨镇人民政府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20262

 坟镇发【2021】10号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坟坨镇委员会

秦皇岛市抚宁区坟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镇机关日常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所、站、办:

根据省、市、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有关要求及上级关于整顿“四风”问题的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增强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建设一个团结、勤廉、务实、高效的文明机关和干事、创业、为民的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我镇机关规范化管理若干规定,望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坟坨镇委员会

秦皇岛市抚宁区坟坨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一日


坟坨镇机关日常管理若干规定

 

一、考勤制度

镇机关实行考勤签到制度。机关干部工作日一天两次要主动到综合办签到,签到必须为本人,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和下午17:30(两次)签到。综合办每天上午9:00复印签到表,分别交镇纪委和组织部存档。因工作需要不能签到的(包括开会、下乡、外出办事等),要向所站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说明去向,并于早8:40委托他人在综合办外出登记表上填写去向。

机关干部在工作时间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不得无故串岗,不得进行上网聊天、炒股、看电影、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对迟到、早退和无故不在岗者,所站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扣除本人当天全部工资。对于长期病假、长期事假、长期旷工工作人员,按我镇制定的《关于建立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的通知》执行。

机关出勤考核工作由分管机关领导负责牵头,镇纪委、组织部、综合办参与,对机关干部出勤在岗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机关工作学习群上公示。公出需填写外出登记,查岗无故不在视为旷工,外出登记需写清外出人姓名、外出时间、外出事由和指派人姓名、外出返回后填写返回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章第八十三条第五种情形之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二十五条第二种情形之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工作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事业编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行政编人员参照《公务员法》执行。对于旷工人员,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依纪依规处理到位。各分管领导、所站长要履行主体责任,以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改正,问题严重的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二、请销假制度

按照坟镇发【2021】8号《机关请销假制度》执行。

1.机关同志请假半天以内的必须由所站长批准签字;机关同志请假1天以内的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签字;请假2天以上由所站长、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时批准;班子成员请假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凡离开秦市的必须告知主要领导。不能参加会议的,直接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事假要说明理由,病假需要医生诊断证明书,请假人先填写《抚宁镇机关请假情况统计表》,然后请假当天上午9:00前、下午14:00(15:00)前把请条分别送镇综合办、组织部留存备案。

三、值班制度

机关值班是指领导带班和普通同志白班、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带班领导24小时带班,一律在机关用餐,用餐期间必须安排人员在岗值班不得空岗。综合办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班次循环值班,并提前通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值班过程中各带班负责人处理当天事务,晚间值班应指定专人在值班室住宿,节假日值班需全天值守,负责接听电话、上传下达,一般事件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重要事件第一时间向镇主要领导请示汇报,按照镇主要领导指示及时处理。

    按照《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7年修订)第十二章工资福利保险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公务员加班可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补休。参照规定机关同志也可安排补休。

值班人员管理规定:

1、值班人员要处理好值班期间发生的有关事务,并做好详实的值班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夜间值班时间段为下午5:30到第二天上午830,值班人员要对值班情况进行交接签字确定,未按时到岗接班人员,如在其漏岗期间发生突发事件的,追究未按时到岗人员或未交接班人员的责任。

2、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到岗值班的需经带班领导批准后,自行协调他人代值班。带班领导因故不能到岗的,需经主要领导准假后,自行协调其他领导代替带班,不留空档。无故不值班者,参照旷工予以处理。

3、负责外单位到本镇联系工作的人员接待登记工作;负责接听值班室电话,如实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处理;负责汇报并协调处理值班期间本镇发生的紧急事件或情况;负责将值班情况如实记入值班登记簿。

4、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镇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在值班期间对机关的水、电、门窗等要进行巡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值班交接前做好值班室的卫生。

四、环境卫生责任制度

为了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有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机关清洁卫生,争创文明办公环境,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烟头,严禁从窗口往外倒脏水和杂物,严禁在楼道堆放物品和存放车辆。

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卫生责任人。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部门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15分钟都要把室内清扫干净,关好门窗。每周周五为机关大扫除日,各部门应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对室内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做到墙壁无乱贴乱画,顶棚无蜘蛛网,室内物品整洁有序,门窗清洁无灰尘,玻璃明亮无污垢,灯具、电扇无积灰,门口无垃圾。

在检查机关人员在岗情况的同时检查各办公室卫生状况,对卫生情况不达标的由分管领导督促整改,未及时整改的予以通报。

五、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机关公车统一由机关车队队长负责管理和调配,一律不准私用。公车应首先保证会议、下乡等工作需要,或用于迎接上级部门检查以及处置突发事件应急使用。车辆外出必须由分管领导告知车队队长用车事项,并填报至派车平台,经分管机关领导审批通过后,允许出车,车辆外出时不允许按非上报路线行驶。如有特殊情况,公车调拨不开时,经镇长批准后可租车,租车费用按次按里程一次一结算,结算时由车队队长和分管机关领导签字确认。节假日公车按上级要求一律封存。

车辆用油实行油卡加油制度,油卡由综合办责成专人管理。每次公车加油时,由司机与油卡专管人共同到加油站加油并签字,综合办专职负责人需掌握每次加油信息,并定期核对双方签字。每月交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一次。

司机应随时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转,车辆出现故障需维修时,要填好修车审批表,请示镇长待批准后到指定维修点修理。司机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服务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行车,出车时不许喝酒,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司机要确保车辆状况良好、洁净卫生。

六、印章管理制度

原则上,镇党委印章由组织部专人负责管理;镇政府印章由综合办主任负责管理。严格控制公章的使用,坚持公章使用登记制度。镇党委、政府公章使用必须请示党政主要领导,待批准后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七、会议室使用和管理制度

会议室是镇召开会议和接待来客来访的专门场所,严禁用作他用。日常管理、日常卫生由综合办负责。各部门需要使用会议室的,事先向综合办负责人提出,并进行使用登记。会议室的卫生及公用设施管理:

1、镇党委政府决定召开的大型会议由综合办负责。

2、部门会议由使用部门负责。

3、会议室在不使用期间,综合办负责将窗户关好,灯、电扇、空调关闭,门上锁。

八、机关学习制度

1、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次班子会之前要先进行集中学习,一般要由镇主要领导主持。遇书记、镇长不在家时,由宣传委员主持。如果上级安排的活动中有具体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2、机关干部学习制度,每周学习一次,时间为周五下午,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一般由宣传部负责组织安排。

3、宣传部负责学习计划的制定、学习资料的准备、课程安排。学员要做好学习笔记,每季度由宣传部负责收集检查一次,并召开经验交流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全年的学习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4、镇党委责成宣传部对学习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每次集中学习、集体活动都要进行认真考勤,由镇党委宣传部留存。

九、勤俭节约制度

机关干部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厉行节约,避免各种浪费现象。

1、从紧配置办公设备,提倡修旧利废。

2、节约打印用纸、墨盒等耗材。各部门拟写的文件、材料,

打印之前要认真核对底稿,打印时一律采用双面用纸。同时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

3、严禁用办公电话做私人聊天、联系个人业务等与本职工作

无关的事情,使用电话时尽量减少通话时间,节约通信费用,如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4、自觉树立节电意识,办公室人员外出时、下班前要认真查电灯、电扇、空调、电脑、饮水机的电源是否关闭,以节约用电;值班人员值班时要做到人走灯闭。

5、节约用水。要加强卫生间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

跑冒漏滴,坚决避免长流水现象的发生。

十、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审批制度与权限:镇机关财务开支坚持先请示后办事的原则。1000元以下的政府日常性开支在分管业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后由镇长审批;10000-20000元的开支由书记、镇长相互沟通后,在分管业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后由镇长审批;20000元以上开支由党政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

因公正常出差一律执行《秦皇岛市抚宁区旅差费管理办法》任何人不得扩大补助范围及标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交综合办根据机关签到表及外出登记表进行核实。核实后,差旅费报销单必须由经手人、主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镇长审批签字后,经财政所审核合格据实报销。

镇机关的一切财务由镇财政所负责,对机关各部门预算内外的资金进行统管。各部门收入必须在当日内上缴财政所,不准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财政所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节约开支,杜绝浪费。财政所每月5日之前向书记镇长报送上月的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向班子成员通报一次财务收支情况。

十一、公务接待制度

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关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纪律的通知》(秦纪字〔20162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仅限有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规范接待程序,接待方案要经过单位领导审批。不准违反审批程序擅自开展公务接待。不准随意变更经批准的接待方案开展公务接待,不准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

十二、办公用品供需制度

镇机关各部门所需小额办公用品首先由各部门填写《办公用品审批卡》报主管领导或镇长审批,批准后交办公室统一到指定商店购买,并将回执交办公室留存。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时由领取人负责到办公室填写《抚宁镇领取物品登记表》。大额办公用品采购必须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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