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镇字〔2021〕17号 签发人:王勇
关于认真开展“五清”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为明年春防打下良好的基础,各村要认真开展“五清”工作,现将《2021年秋冬季“五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和详细计划,确保“五清”工作取得实效。
坟坨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抚宁区坟坨镇人民政府
2021年秋冬季“五清”工作方案
一、“五清”工作目的
通过广泛深入的开展“五清”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我镇的森林火灾隐患,提高我镇预防森林火灾的能力,有效保护我镇宝贵的森林资源。
二、“五清”工作范围
凡有与林区接壤的路边、坟边、矿边、地边的乡镇、村(组)都在五清活动范围之内。
三、“五清”工作标准
一是与林区接壤的地边、路边30米内无杂草;二是与林区接壤的矿边、坟边30米内无杂草、三是隔离带内无杂草。
四、“五清”工作方式
1、人工清理。组织人力采取挖、拔、割等清理方式对与林区接壤部位、防火隔离带内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减少林区林缘可燃物蓄积量。
2、机械清理。组织人员利用灌木切割机等工具进行清理。
3、实战演练清理。邀请区森林消防大队在需要开展五清的部位进行实战演练,在演练过程中进行清理。
五、“五清”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周密的“五清”工作方案,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参加“五清”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2、各单位制定的以演练形式的五清行动必须报镇应急办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
3、以演练形式的清除必须在天气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风力小于三级)方可组织实施。
4、各单位要加强“五清”工作的督导检查,如因清理不到位或不彻底,而造成火灾的,将依据《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5、各单位要将“五清”工作的进度登记造册,及时将信息反馈至镇应急办。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