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6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防汛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的交通运输防汛救灾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高应对汛期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抗灾和救灾工作水平,保障汛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暴雨灾害防御办法》、《河北省交通运输暴雨灾害防御办法实施细则》、《河北省交通运输厅防汛应急预案》、《秦皇岛市抚宁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交通运输突发性水毁灾害的预防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及指导思想
1.4.1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1.4.2指导思想: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失职追责”原则,按照“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要求,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有效应对汛情,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扎实做好防汛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抚宁区交通运输局设立防汛抢险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应急处置中队,分管防汛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名单附后)
各中心、中队按要求成立相应的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各项防汛抢险工作。
2.2职责
2.2.1抚宁区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全区交通运输防汛抢险工作;
(2)研究制定交通运输防汛抢险工作的预案与各项管理制度;
(3)执行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市交通运输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防汛抢险应急处置行动指令;
(4)对本区交通运输防汛抢险重大问题进行指导、协调和决策;
(5)根据权限决定启动和终止交通运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6)完成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应急救灾工作交办的其它任务。
2.2.2抚宁区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处理抚宁区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负责组织救灾值班和有关统计工作;
(3)掌握全区交通运输防汛抢险应急突发事件动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并针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应急预案;
(5)负责督导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的防汛抢险应急工作。
2.3抚宁区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路保畅组、公路新改建工程组、防汛运输保障组、后勤保障组、交通疏导组、综合协调组。
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局机关各科室、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公路应急抢险保障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等。
2.3.1公路保畅组。分别成立国省干线公路保畅组和地方公路保畅组,组长由主管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发展中心的局领导分别担任,副组长由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发展中心主负责人分别担任,成员由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农村公路发展中心相关人员各自组成。职责:负责辖区内公路的管养和巡视;负责全区干线公路汛期保畅工作,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和危旧桥涵、排水系统、防护设施等构造物的隐患排查;负责做好路网运行监测和公路预报预警工作;负责公路应急物资、机械设备储备及应急抢险中公路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紧急调配;负责路树倒伏,断交清理工作;负责编制公路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一旦发生险情,在我局防汛抢险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水毁公路的抢修。负责公路水毁情况的汇总及上报;负责国省干线的灾后重建工作。做好农村公路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水毁公路的汇总统计及上报工作。(应急队伍人员名单附后)
2.3.2公路新改建工程组。组长由主管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公路应急抢险保障服务中心的局领导分别担任,负责领导指挥组织分管领域承担的新改建工程防汛抢险工作。副组长由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公路应急抢险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公路应急抢险保障服务中心的相关人员组成。职责:负责新改建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保障局应急救援抢险的机械、设备、特种车辆的增援。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对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负责极端天气时,督促各建设单位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等作业场所及时停工,安全转移施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拆除碍洪设施。公路应急抢险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对应所承担的工程,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应急队伍人员名单附后)
2.3.3防汛运输保障组。组长由主管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相关执法中队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运输管理股、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各执法中队相关人员组成。(应急车辆、应急队伍人员名单附后)
2.3.3.1运力准备
执法综合股负责协调组织全区范围内的应急运力。负责准备20辆技术状况良好地货运车辆,每车配备身体状况良好、责任心强的司机一名;同时准备10辆以上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客车,每车配备身体状况良好、责任心强的司机一名;对这些车辆要登记造册,建立应急运输保障车队,做好防汛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2.3.3.2职责
相关执法中队负责加强道路运输枢纽、场站安全管理;负责督促检查道路运输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防汛工作;负责防汛运输应急演练,制定并完善防汛应急运输预案;负责应急运输保障车队的调动,确保全天候迅速响应。负责协调城市公共交通防汛工作,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行;指导城市客运企业做好城市客运枢纽、场站防汛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城市客运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防汛工作;负责督导城市客运企业制定并完善防汛应急运输预案并演练;负责应急运输保障车队的调动,确保全天候迅速响应。
2.3.4后勤保障组。组长由主管局机关服务中心、综合执法股的局领导分别担任,副组长由机关服务中心、综合执法股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局机关服务中心、档案中心、信访中心、综合执法股相关人员组成。职责:负责局防汛抢险工作的后勤保障,完成局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抢险物资的保障工作。(应急队伍人员名单附后)
2.3.5交通疏导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执法一中队、案件审理中队、铁路环境监督中队、工程质量监督中队、生态环境中队、执法监督中队的局领导分别担任,成员由执法一中队、案件审理中队、铁路环境监督中队、工程质量监督中队、生态环境中队、执法监督中队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防汛期间的警戒及交通疏导。(应急队伍人员名单附后)
2.3.6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防汛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全应急处置中队、办公室、人劳政工股、财务股、公路管理股组成。职责:安全应急处置中队负责全系统交通运输防汛抢险重大事件协调、监督,上报等工作;局办负责相关联络工作;局政工人劳股负责新闻及信息报道工作;财计股负责落实防汛资金;公路管理股负责组织灾后重建工作;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应急队伍人员名单附后)
3预警
根据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对交通的影响及灾害损失情况,公路应急响应行动分别为I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或较重)、Ⅲ级预警(一般)。
3.1 I级预警(红色)
2个以上县区出现50年一遇特大洪水,造成大范围的严重公路水毁,局部公路瘫痪,预计抢修时间超过72小时以上的,导致国道主干线中断,抢修通车时间超过48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到周边县区的;导致2个以上县区交通运力紧张,需统一调度指挥道路运输工具、提供道路运输保障的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拟发出I级预警。
3.2 Ⅱ级预警(橙色)
由于强降水,导致国道主干线交通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的;导致或可能导致同一走向的相邻2条及以上一般国省干线公路交通中断,抢修通车时间预计在72小时以内、24小时以上;2个以内县(区)交通运力紧张,需调度指挥道路运输工具,提供道路运输保障的拟发出Ⅱ级预警。
3.3 Ⅲ级预警(黄色)
由于强降水,造成区间范围的公路水毁,在本县(区)范围内的通行能力受到严重影响;导致或可能导致一般国省干线公路交通中断,抢修通车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内的,拟发出Ⅲ级预警。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
4.1.1总体要求
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强化纪律,依法防洪;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确保实现防汛工作目标。
4.1.2应急响应
4.1.2.1 Ⅲ级预警响应。Ⅲ级预警响应由区交通运输局发布,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区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指挥部做出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报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区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指挥部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区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和工作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作调度。
4.1.2.2 Ⅱ级预警响应。Ⅱ级预警响应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先期应急响应,报请市公路管理处,由市公路管理部门发布,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区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指挥机构负责人具体安排本辖区交通运输防汛抢险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4.1.2.3 I级预警响应。I级预警响应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先期应急响应,报请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区交通运输防汛抢险指挥机构负责人,要按照职责立即组织交通运输防汛抢险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指挥部。
4.1.2.4应急解除
符合下列条件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部门应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解除应急响应所采取的各项特别措施:
1)险情排除,道路恢复畅通;
2)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
3)汛期公路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
4)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4.2应急信息报送
4.2.1各单位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在汛期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要落实固定值班地点和值班电话。
4.2.2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交公路发[2011]183号)要求,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及时上报公路阻断信息。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要严格遵守汛期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和内容。出现突发事件后,局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摸清情况,并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报告;同时,对于一般突发事件1小时内上报市公路管理部门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特大突发事件要在半小时内上报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和市局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汛期突发事件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路线、桩号、管理单位、报告单位、联系人等基本信息;事件类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评估、影响范围、时间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等。
4.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汛期交通运输突发事件。
5应急保障
5.1应急保障队伍
区局防汛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应结合本地应急工作特点组建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并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的专业应急抢险能力。同时还应做好应急队伍的安全防护措施,充分保障应急人员在应急抢险工作中的安全。
5.2设备物资保障
区局防汛抢险应急各小组应采取租赁和购置相结合的方式,为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并建立完善机械设备使用制度,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同时准备各项应急物资,建立完善各项应急物资管理制度,规范应急物资采购、储存、调拨、回收等各个工作程序,加强物资在储备和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并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5.3通信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值班电话应采取有效途径进行公布,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5.4信息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报告辖区公路、道路防汛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公路、道路防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公路道路防汛抢险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5.5交通保障与恢复
防汛抢险突发事件发生后,区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应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调,安排好交通疏导工作。因突发事件造成交通中断后,区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布交通中断信息,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对重要交通线路,有条件修建便道、搭设便桥的,应采取铺筑便道、架设便桥等方式,确保公路、道路短期内恢复交通。同时,还应安排专人负责便道、便桥和绕行线路的管理维护。
6监督管理
6.1区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交通运输汛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督导检查。
6.2对防汛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6.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应急能力评估
区交通运输局监督指导所辖各中心、中队定期开展防汛抢险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建立规范化的评估机制,综合路网规模、组织体系、重大危险源分布、通信保障、应急队伍数量、规模、分布等因素,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提出评估方法和程序。
7善后工作
7.1总结
灾后,各单位要在1个月内对受灾损失情况以及抢险投入情况进行详实细致的总结,书面报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2赔偿
根据各单位总结情况,局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将积极向区政府、市局争取补偿,应急车辆如有损伤,将积极协调保险部门予以补偿,车辆费用将按照当地当月车辆日平均收入申请政府予以补偿,其它抢险设备、设施按照当地当月平均租赁价格或其他合法收入标准申请政府予以补偿。
8预案管理
8.1预案演练
区交通运输局防汛抢险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指导所辖各单位进行防汛抢险应急演练,确保每年演练不少于1次。
8.2宣传与培训
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应急教育培训,提高人员应急指挥及素质技能。
各中心、中队应根据工作实际组织编写、录制应急宣传读本或宣传教育片,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并在区集市等场所免费向群众发放。
8.3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制定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并抄报有关部门。
下列情况,本预案应进行更新:
(1)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作出调整或修改,或国家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3)根据日常应急演练和道路防汛抢险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取得的经验,需对预案做出修改;
(4)因机构改革需要对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5)各中心、中队对防汛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等数据资料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各中心、中队应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和更新相关应急预案。
8.4实施
本预案由抚宁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附件
9.1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防汛领导小组名单
9.2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应急车辆登记表
9.3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防汛抢险物资统计表
9.4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公路保畅组应急抢险人员名单
9.5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公路新改建工程组应急抢险人员名单
9.6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防汛运输保障组应急抢险人员名单
9.7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后勤保障组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9.8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交通疏导组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9.9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附件1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防汛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马会群 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丽敏 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呼宏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郝志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维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佐良 局党组成员
江立鹏 局党组成员
成 员:蔡学进 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全应急处置中队队长
吴俊锋 局办公室主任
陈东海 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赵松玉 局政工人劳股股长
李常云 局财计股股长
傅立博 局公路管理股副股长
牛治华 局运输管理股股长
李俊喜 局信访中心主任
孙学军 局档案中心负责人
张爱松 局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任宏伟 公路养护服务中心主任
张鹤峰 农村公路发展中心负责人
李 木 公路应急抢险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孙 斌 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综合股负责人
武向前 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一中队队长
韩宾辉 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二中队队长
李进东 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三中队队长
岳维峰 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四中队队长
许军辉 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五中队队长
武晓文 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六中队负责人
陈海涛 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铁路环境监督中队队长
王 刚 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程质量监督中队队长
侯 磊 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件审理中队队长
禹进海 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环境中队队长
郑佃成 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监督中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