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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2-22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6191

抚交〔201439

抚宁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事务管理站、局属各站队:

目前,我地区的主汛期即将来临,随着复杂多变天气的增加,对安全生产工作将带来极大影响,极易诱发事故。加之我县暑期任务特殊,安全生产工作异常繁重。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我国南方部分地区降水强度超过了历史极值,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这再次警示,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生产来不得半点马虎。同时,我们还要清楚认识到,我县汛期与暑期同步,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势必产生叠加和放大效应,将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各部门要认真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强降水、冰雹、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以早安排、早发动、早动手为原则,切实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准备工作,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结合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隐患。

各部门要结合行业性质和季节特点,认真按照《关于加强“五一”、“暑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部门及行业管理企业进行全面彻底的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要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跟踪检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要查明原因,严肃问责,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盯紧盯死,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做到隐患治理动态归零。同时,要突出重点,集中加强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一)要突出排查整治旅途客运、危险品运输安全隐患,加强司乘人员教育,确保汛期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安全。

(二)要加强国省干线、农村公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要加强危险路段、山区公路、涉水涉河路段、桥梁涵洞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积极应对汛期复杂天气,切实保证道路安全畅通。

(三)要深入排查施工安全隐患,重点加强驻地、工棚、仓库、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排查治理,要及时关注极端天气对基坑、管沟和地下、起重作业等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施工安全。

(四)要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突出加强公路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的治理、狠抓源头监管和路面整治,坚决制止严重危及桥梁安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上桥,严防汛期发生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运输造成桥梁垮塌、断裂事故的情况。

(五)要开展防雷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各相关单位要及早对本单位及重要部位防雷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因雷电引发事故。

三、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范能力。

局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应急功能,做好应急人员、装备、物资、器材等备勤工作,并结合本门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及时响应,妥善处置。

四、加强值守,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做好汛期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确保领导及时详实掌握情况,快速准确布置工作。

?一四年五月二十九

主题词汛期 安全生产 工作 通知

抚宁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45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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