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交〔2014〕56号
抚宁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成员单位: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在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了各项任务要求,保证了总体工作扎实推进。但由于工作任务重、人员有限,加之社会环境日益复杂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造成我们的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近一时期,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合检查组对全县重点区域进行督导检查后,通报多次指出,102、205国道、出海路等干线公路存在运输车辆不加盖苫布情况,相关路段存有扬尘现象,对此,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也多次批示,要求各相关部门切实落实责任。为全面贯彻县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经局领导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确保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暑期已至,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从全局角度出发,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困难,不讲条件,不折不扣开展好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把握工作中的每一处细节,主管领导要一线开展工作,实现动态化、常态化管理,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进一步加大列养管辖公路管护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道路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出海路及涉暑线路为重点,突出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列养公路清扫频次,严格实施每日循环清扫,道口、易抛撒等重点路段派专人即时清扫,切实做好道路日常保洁工作。二是要及时修复病害路面,有效控制行驶车辆造成道路扬尘。三是对重点路段进行洒水作业,切实抑制道路扬尘。同时,要严格推行网格化管理,及时清捡道路两侧的白色垃圾,及时清理公路边沟,要加强道路巡查,严禁在路界内随意倾倒和焚烧垃圾,要积极争取道路绿化、美化项目,大力打造畅洁舒美路域环境。
三、要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以集中整治运输车辆不加盖苫布或苫布遮盖不严、抛撒等污染道路环境的违法违章行为为重点,各相关执法部门要突出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对照各自职责,全面强化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执法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治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抛撒等违法违章运输行为,切实防止运输车辆造成抛撒、扬尘等现象。出海路要严格落实上岗制度,其他干线公路要加大巡查整治密度和力度。二是局系统内开展定期、不定期联合执法行动,公路管理站路政大队、运输管理站、路政执法大队形成合力,有效综合整治运输车辆污染道路环境行为。三是积极争取市局运输管理处、治超处等上级执法部门支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同时,各执法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充分利用执法时机,广泛向企业、运输车队、车主、司机等社会各界,散发县局印发的《致全县矿山、企业、运输车队和广大司机朋友的一封信》宣传单,大力宣传保护环境、防治大气污染的正能量,积极营造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浓厚氛围。
五、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每10日将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安办,遇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准确。
二?一四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大气污染 防治工作 通知
抚宁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4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