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交通运输局
非法营运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环境,维护守法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客运行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按照我县《非法营运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管、健全机制”的总体要求,依法整治非法营运机动车,进一步改善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环境,维护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道路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依法整治非法营运机动车,有效解决影响道路客运行业稳定的突出问题,实现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健全依法监管、综合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
三、工作重点
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的违法、违规车辆。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为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抚宁县交通运输局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管站,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长:刘文杰局长,副组长:李伟东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刘佐良站长,成员:王刚、岳维峰、张树桥、孙学军、李进东、张建明、牛治华。举报电话:6682452。
五、职责任务
运输管理站负责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行为证据的搜集取证,取缔查实的违法车辆。加强宣传和信息反馈,及时编发、报送工作信息,注重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受理区域内群众的投诉举报。负责定期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情况。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二)集中整治阶段(至2014月)。运管站协调交警、残联、质监等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三)巩固提高阶段(至)。认真总结经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努力构建和谐、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在整治活动中,要严格按照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查处非法运营行为;要重证据、重事实,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等先进科技手段收集证据,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要提高处罚的透明度,公布处罚结果,避免人情干扰,任何人不得为非法运营行为充当“保护伞”,对不按法律法规办事、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坚持予以查处,决不姑息。
(二)实行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要遏制“黑车”营运现象,须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加强联合协调;多方合作,形成打击“黑车”营运的联动机制,是打击“黑车”营运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坚持实行上下联动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和有效执法手段,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氛围。
(三)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安定稳定。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必然会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建立健全非法运营治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现不稳定苗头要迅速反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进行果断处置,努力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事态蔓延,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二〇一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