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交〔2012〕15号
2012年抚宁县农村公路工程
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安排
2012年,我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会议及全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监督在农村公路工程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为打造出一支“作风优良、团结奋进、廉洁高效”的监督队伍,特制定2012年度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安排。
一、基本要求
根据省市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提高责任意识,规范监督行为,以现场监督检查为抓手,以推进“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建设为主线,加强监管,热情服务,不断提升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高工程质量。
二、工作思路及目标
按照全市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总体安排,以服务交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为核心,建立以项目法人为主导,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为主体、监督机构宏观监管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严格质量安全行为监督,加强过程监管,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打造出一支“作风优良、团结奋进、廉洁高效”的监督队伍,促进农村公路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按照市站统一领导,实行分级负责、全面监督的原则,负责县级及以下各级公路,县、乡际道路及农村公路等项目的新改建、大中修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以数据为依据,以标准为准绳,以施工质量安全为命脉,抓关键查重点加大资料打假力度,严肃查处数据、资料造假行为。把好项目交(竣)工质量关。确保全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三、监督工作重点
(一)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健全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转变监督观念,创新监督模式,以提高我县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水平。
(二)按照“安全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市站督查指导,县站全面负责”的模式,遵循“分级负责、全面监督”的原则,以“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为重点,加强对质量通病治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从业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的监督,加强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快速、科学、安全、协调发展。
(三)针对2012年全县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安排,进一步加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尤其是农村公路桥梁和重点部位的隐蔽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日常巡视,打造出“质量使者”这一品牌,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四)加强对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抽查和质量保证资料可靠性检查,加强特殊工艺、特殊结构、特殊材料的监督检查,做好质量安全控制工作。
(五)严格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地临时试验室的管理,加大内业资料的检查力度,认真做好假数据、假资料的打假整治工作。
(六)加强现场监理及试验检测人员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做好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的行业管理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试验机构的建设,努力做好全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鉴定工作,把好交工验收与质量鉴定关,要求每个建设项目必须要有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书,方可进行工程款支付。
(八)规范质量安全监督程序,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监督计划,全面深入推进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施工,做到热情服务、严格监督。
(九)做好交(竣)工项目的相关工作;做好监督检查情况信息定期发布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活动台帐。
(十)在年内组织至少3次以上的以原材料质量、重点部位技术指标合格率及质量保证资料真实性的专项检查工作。同时,配合市站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配合、协助市站做好技术人员培训及试验、监理人员资质考核和管理工作。
(十二)认真落实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信用信息采集制度和联络员制度。按照市站要求,及时填报所辖工程项目的质量状况、监督检查活动的组织及效果、各从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信息等。
(十三)做好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质量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促进农村公路质监机构建设及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主要措施
根据全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及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规、规章、制度,加强对各参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措施建设及其有效运转情况的检查,促进施工、监理及建设(业主)单位质量安全意识的提高。
(二)重点检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七公开”落实情况,即:农村公路建设的发展规划、建设计划、资金补贴、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资金使用等七个方面向社会公开,使其好地保障和促进农村公路建设。
(三)加大以“工程实体、施工工艺、质量管理行为”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综合、专项、巡视与鉴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在建项目的隐蔽工程为重点进行督导检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计划组织综合检查2次,专项检查不少于3次以及日常巡视检查,及时组织施工过程阶段性交工检测工作
(四)按照市站的安排部署,县质监站将组织专项的资料打假整治活动,分阶段组织好路基、路面、桥涵以及附属设施等项目的内业资料检查,对造假资料的单位与个人给予严肃处理;及时掌握质量动态,每月末向市站报送工程项目进度与质量安全检查情况,认真做好各项信息搜集和反馈工作。
(五)加大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力度,年内开展一次针对合同履约情况的专项检查。
(六)加大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特殊工艺、特殊材料的质量抽查,针对建设项目不同施工阶段,组织不定期专项检查。
(七)按照市站统一要求,县质监站将农村公路桥梁施工的检查列为重点,确保桥梁工程建设的内在质量达标,确保使用安全。
(八)加强对监理及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遏制监理人员及试验检测人员一人多岗,一证多岗的无序流动,年内组织一次针对监理及试验检测人员的专项检查,将监理人员及试验检测人员情况及时录入档案并上报市站。
(九)进一步加强工地试验室建设和管理,严把材料品质关、剂量关,重点加强对水泥、钢材、砂、石等主要原材料的检查。同时对砼、砂浆、路面基层、底基层混合料配合比的合理性及主要材料剂量进行重点抽查。
(十)实行《监督检查抽查意见通知书》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整改反馈时间,并经建设单位(业主)确认。对关键部位的质量问题和程度较重的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整改结果要跟踪回访,确保整改效果。
(十一)认真总结“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根据我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实际,认真把好农村公路质量检查、鉴定关,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成果继续得到保持发扬,提高监督工作成效。
(十二)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有针对性的组织好专业技术培训,特别是质量安全新标准、新规范等的培训学习。
五、资质教育及信息与档案管理
(一)配合市站做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和安全生产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试报名工作。
(二)配合市站做好从业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工作,逐步建立业绩信用档案。
(三)认真做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信息汇总,建立施工、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信用档案,并及时上报。
(四)对质量监督检查情况、质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分析结果及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汇总整理,定期发布质量动态信息。
(五)督促、指导农村公路主管部门做好工程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同时做好监督资料、档案的整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管理,及时归档。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农村公路 质量监督 工作安排
抚宁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