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部门:
按照省、市、区双随机文件精神要求,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市场执法行为,优化农业投入品市场环境,结合全区农业兽药饲料市场监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抽查依据
1、《兽药管理条例》;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二、抽查主体
由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三、抽查人员
执法检查人员通过利用省级双随机双告知系统抽取、派发。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抽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按相关要求依法回避。
四、抽查对象
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监管的抽查对象为我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检查对象有涉嫌违法,由执法大队依法立案查处的或近三年有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外,抽查对象均通过利用省级双随机双告知系统随机抽取。
五、抽查比例和频次
根据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整治需要,本次随机抽查工作结合今年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定于2021年11月15日-12月15日进行,抽查比例每次不低于10%,对问题单位和群众举报投诉的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
六、抽查内容
检查兽药、饲料市场,检查兽药经营门店不少于5家,饲料生产厂家不少于2家;
七、抽查结果公开与应用
抽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将认真总结本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