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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寨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发布时间: 2020-07-29      发布机构:大新寨镇人民政府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示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索引号:14490

序号

执法项目

大类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依据

提交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审  核  重  点

审  核 结 果

1

行政处罚

按照一般程序进行的行政处罚

抚宁区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

法制审核人员

(一)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二)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三)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四)相关证据资料;

(五)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法定职权;2、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4、程序是否合法,是否需要集体讨论决定; 5、自由裁量权基准是否准确适当,是否体现了公平正义;                              6、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一)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提出同意的意见;

(二)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提出继续调查或不予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建议;

(三)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准确和裁量基准不当的,提出变更意见;

(四)程序不合法的,提出纠正意见;

(五)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或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意见。

 

2

行政处罚

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执法决定

抚宁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

法制审核人员

1、提请审查报告一份;                 2、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一份; 3、拟作出决定的主要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材料;4、拟作出决定的程序材料; 5、经听证的应提交听证笔录复印件; 6、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法定职权;2、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4、程序是否合法,是否需要集体讨论决定;5、是否体现了公平正义;6、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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