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检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1 | 文化市场 (包括互 联网上网 服务营业 场所、娱 乐场所、 出版物和 印刷品市 场、电影 院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2、是否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3、是否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未成年人进入标志;4、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5、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现场检查 |
2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 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 1、歌舞娱乐场所播放、表演的节目是否含有禁止内容;2、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与境外曲库连接,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3、是否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4、游艺娱乐场所是否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现场检查 | |
3 | 《出版管理条例》 | 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 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出版含有国家规定禁止内容的出版物;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禁止进口的出版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现场检查 | |
4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 印刷业经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印刷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或者印刷国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或者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现场检查 | |
5 | 《电影管理条例》 | 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 摄制含有禁止内容的电影片,或者洗印加工、进口、发行、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电影片;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违规从事电影制作及经营活动;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拆除电影院或者放映设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现场检查 | |
6 | 旅游市场 | 《旅游法》 | 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 辖区内旅游市场及其周边旅游秩序、旅游企业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辖区内旅游企业安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辖区内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