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统计监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事项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房地产企业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二、抽查对象
由局相关专业股室在全区“四上”企业单位中,通过省双随机综合监管平台,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按照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比例随机抽取企业名单。
三、抽查时间
2023年6月
四、抽查方式
本次抽查采取实地入户检查的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各专业负责人按照抽查时间表,提前通知被查企业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财务人员在岗,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专业负责人要认真核实,抽查结束后将检查表上报至局综合办公室。
(三)局综合办公室汇总抽查结果,20个工作日内在省双随机综合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