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清单 | ||||||||
执收单位 | 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收费项目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收费 | |||||||
收费标准 | 经营性棚亭:主要干路0.9;次要干路0.6;支路0.48;街坊路0.3 | |||||||
经营性摊点:主要干路0.6;次要干路0.3;支路0.18;街坊路0.12 | ||||||||
基建施工:主要干路0.18;次要干路0.12;支路0.09;街坊路0.06 | ||||||||
机动车停车场:主要干路0.24;次要干路0.18;支路0.12;街坊路0.06 | ||||||||
自行车存放处:主要干路0.12;次要干路0.09;支路0.06;街坊路0.03 | ||||||||
集贸市场:支路0.12;街坊路0.06 | ||||||||
收费主体 | 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计费单位 | 元/平方米/日 | |||||||
收费依据 | 冀城建【1994】6号 | |||||||
收费范围 | 抚宁城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 |||||||
收费对象 | 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 |||||||
征收方式 | 开具缴款书上缴财政 | |||||||
减免规定 | 冀财非税【2020】13号:对经批准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 |||||||
监督举报电话 | 0335-7136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