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通[2006]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城关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抚宁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宁县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抚宁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山洪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县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
1.4 工作原则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情况
河流分布情况
县境内有洋河、戴河、汤河、石河4条主要河流,还有蒲河、小汤河、砂河、人造河4条独流入海小河。洋河的一级支流有东洋河、西洋河两条,二级支流有贾家河、梁家湾、头道河、迷雾河、麻河、前石河、小沙河等。戴河主要支流有西戴河、米河、沙河、榆河。汤河主要支流为头河。石河的主要支流有二道河、西石河、花厂峪河、北沙河、鸭水河。县境内长以上的河流有25条,均由北向南流入渤海。这些河流流程短,河道坡度一般在10﹪—40﹪左右,最大达108‰,均属山溪性河流,洪水集中,陡涨暴落;中下游河谷开阔平坦,坡度较小,常发生洪涝灾害。
气象、水文条件,暴雨洪水特征
全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年平均降雨量,其中76﹪集中在6—8月份,有记录以来,最高年(1969年)降雨量,最低年(1982年)。
本区域洪水主要为暴雨洪水,形成的天气系统主要为来自北方河套地区的冷空气和西南方的暖湿气流交汇及台风两种,发生时间多在7月中、下旬至8月上旬。一次暴雨形成的洪水一般持续三天,短则一天左右,长则达六天。暴雨分布与地形有关,降雨高值一般出现在迎风山区。
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与地层岩性、水土流失情况
抚宁县地貌的地质构成是中生代燕山运动形成,地貌复杂,具有山地、丘陵、盆地、平原、河谷、海岸等多种地貌形态,大致可分为山区、丘陵区和平原区三个地貌单元。地势总的变化趋势为北高南低,呈阶梯状分布,北部山峦叠嶂,峡谷纵横;中部丘陵起伏;南部较平坦,散有少数孤丘、孤山。中山、低山面积占总面积的47.8﹪,北部深山区海拔至,最高峰是汤河上游的响山,海拔,千米以上山峰14座,丘陵面积占总面积的33.27﹪,多为近南北向的带状分布。平原面积较小,占总面积的18.93﹪。
地质构造,自吕梁运动以来,长期以上升为主,早期受南北挤压形成一系列东西向构造,中生代以来由于受北东、北北东、北西向构造的改造,呈现出以北东向构造为主体,并局部遗留纬向构造的踪迹。晚太古代~早元古代的混合花岗岩构成本区基底,沿构造线呈北东向展布;中生代的火山岩及侵入岩以后石胡山为中心呈环状分布;柳江盆地为一南北向展布两翼不对称的向斜构造,显示出本区的主要构造格局。根据河北区调所的地层划分方案,地层岩性可分为变质基底和沉积盖层。变质基底主要由新太古代的变质表壳岩和变质深层岩所组成。
抚宁县水土流失主要是植被遭破坏引起的。1958年搞“大跃进”,山区社队组织社员进山砍伐树木,无限制向山区索取资源。1960年以后,由于自然灾害与其它原因,农业生产歉收,为解决口粮问题,毁林开荒,开展“无闲地运动”,结果成材树木大部被砍伐。“文化大革命”期间,撤销了水利、水保机构,人员调离,水保工作停顿,更加剧了水土流失,致使河床淤垫,洪水加剧年复一年。近几十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非常重视,在区域内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现水土流失面积为572.85 平方公里。
2.2 经济社会情况
区域内行政区划情况、人口分布及分布情况
抚宁县辖11个乡(镇),3个管理区,下辖615个行政村,总人口51.5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70万人。
区域内耕地面积、产业结构、国内生产总值及人均收入
全县总面积1617.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6.35万亩。农作物主要为水稻、玉米、小麦、高粱。山坡多种果树,尤以苹果树、桃树居多,盛产苹果、蜜桃、杏。200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654329万元,固定资产投资86915万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707571万元,农业总产值291552万元,粮食总产149196吨,农民人均纯收入3452元。
区域内经济社会基本情况见附表1
2.3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
从1953年到2005年不完全统计,发生山洪灾害14次,几率为26.9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2693.6万元。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见附表2
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
我县山洪灾害的类型主要有山洪、泥石流两种。其成因主要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个方面,其中自然因素主要有:地形地貌、岩土类型、大气降水、地质构造及植被等;人为因素主要有:滥砍滥伐、人工切破、矿山采空等破坏植被现象。山洪灾害的特点主要是突发性强,突降大雨或暴雨,顷刻之间形成灾害。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非工程措施现状
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防灾知识宣传、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防灾预案及救灾措施、搬迁避让、防灾管理等。我们在加大防灾知识宣传力度的同时,已建立监测站点79个,制定了预警、避险措施,但还不够完善,需进一步改进提高。
工程措施现状
防灾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山洪沟、泥石流沟及滑坡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组织群众逐年认真治理,特别是近几十年来,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建水库、塘坝、谷坊坝、山区植被等工程和植物治理措施,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了工农业的发展。
3 危险区和安全区的划分
3.1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合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一般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3.2 两区的基本情况
根据我县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确定我县山洪灾害危险区和安全区。危险区涉及 11个乡(镇)、管区,共19656户,67670口人。
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见附表3
4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1 组织指挥机构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水务局。
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乡(镇)、管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为本辖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机构,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和2—3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各行政村成立以村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1—2个应急分队(每队不少于10人),每个村、组均要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一名或几名信号发送员。
4.2 职责和分工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气象局:密切监视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暴雨等天气信息,并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服务。
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御,做好搬迁安置户房基地审批等工作。
水务局:加强水情测报,做好水库、闸坝等水利工程的防守和调度。
建设局: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地的建设工作。
交通局:负责群众转移线路交通畅通和车辆调配工作。
公安局:负责抢险期间的治安防范工作,保证防汛车辆畅通。
民政局:负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确保灾民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
卫生局:负责组织调动各地医务人员全力救治受伤群众,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财政局:负责防汛资金和救灾资金的拨付,保证及时到位。
乡(镇)、管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乡(镇)、管区和村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工作职责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的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动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备案制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5 监测预警
5.1 山洪灾害、水情临界值确定
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同意实施的秦皇岛市区、抚宁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中的监测预报措施,确定进入警报状态的临界值为当前累计降雨量达100mm。
5.2 实时监测措施
监测内容: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监测要求: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监测系统的设立:全县建立起监测预报系统,在山洪灾害危险区设立监测点101个。这些监测点由村主任负责,成立监测小组,派专人巡查观测和测量雨水情及地质变化等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上报。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
监测站点分布表见附表4
5.3 通讯措施
根据我县的具体情况,以公用通信网为主,采用电话和手机联络,通信部门要确保汛期通信畅通。
5.4 预报预警措施
预报内容: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县气象局发布,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县水务局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县国土资源局发布。
预警内容: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预警启动时机:(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4)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预警发布及程序: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按照县→乡(镇)、管区→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乡(镇)、管区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预警方式:当达到预警启用时机,按照预警发布程序,各防汛指挥机构及相关责任人采用广播、电视、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号,预警信号一旦发出,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必须积极行动起来,加强监测,做好群众转移、抢险等准备工作;当进入临灾状态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马上利用报警器、电话、高音喇叭、锣、鼓等设施发出报警信号,报警信号发出后,各防汛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要立即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和抢险救灾等项工作。
6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转移人员:根据危险区的划分原则,凡危险区范围内的涉险人员全部为需要转移的人员。
转移安置原则: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地进行转移。
转移地点及路线: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合理安排转移地点和路线。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移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各乡(镇)、管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村组汛前要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路线。
实施办法:当收到预警信号后,各乡(镇)、管区防汛指挥机构和村组负责人要做好群众转移的一切准备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可先行安排重点危险区人员和老弱病残人员转移;当接到报警信号或转移命令时,要立即组织全部转移人员安全撤离,并做好安置工作。
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见附表5
6.2 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安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按属地范围划定责任区,指定责任人,各相关责任人要确保责任区内全部人员安全转移,凡是那个部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做好抢险队伍、工具、车辆、物资等准备工作。
7.2 抢险、救灾
一旦发生险情,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马上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县、乡(镇)、管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8.2 宣传教育及演练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对山洪预案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8.3 责任与奖惩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瞒报和漏报山洪灾害重要情况或者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1、区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2、历史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表
3、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4、监测站点分布表
5、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