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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秦皇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7-20      发布机构:区地税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9442

 

市林业局:
现就王平忠代表关于 "关于加大对北部山区乱砍滥伐监管力度" 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代表提出的 "深入林区开展法制宣传" 。我县扎实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利用各种方式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深入田间地头,与老百姓面对面直接接触向百姓宣讲各项林业法律、法规、政策。
二、关于代表提出的 "发展经济,解决农民收入偏低的问题" 。我县积极争取上级各项惠农资金项目,并组织协调财政、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林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林业生产的资金扶持力度,促进林业产业更好更快发展,从而使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
三、关于代表提出的 "整顿行政执法队伍" 。我县是林业大县,山场林地面积大,森林资源丰富,各类林业案件频发。特别是近几年毁林开垦种植板栗核桃的案件最为突出,我县对发现的案件线索一直都是有案必查,违法必罚,犯罪必究。但我县林业行政执法队伍较薄弱,仅有6名专职森林公安干警。这些警力不但要负责行政执法,还要承担其它林业治安森林刑事案件的侦查,可以说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我县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省编办财政厅人事厅林业厅的文件要求,建立专门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努力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我县继续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林区群众的法律意识、保护森林生态的环保意识,减少破坏森林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关于代表提出的 "简化审批手续的同时严把审批关" 。我县根据上级各项政策法规,简化审批手续,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同时,严把审批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
五、关于代表提出的 "要加强检查监督力度" 。在日常工作中,每一项业务上报时须经行政审批大厅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把关,然后工作人员对每一项业务都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采伐期间林业站工作人员跟踪监督指导,并进行伐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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