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4426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公安局: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王鹏飞委员提出的“关于管建并重,着力解决我市停车问题”的提案(第144263号)我区已收悉,会办意见如下:
针对我区目前停车的实际情况,我区已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完善。
一是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建设。坚持“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发展思想,从政策上予以倾斜、扶植和保证停车场等静态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文化、体育场(馆)等大、中型公共建设以及商业街区、居住区等,按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库),严格使用规定,不得停用或者挪作他用。
二是切实加强对现有临路建筑改为商贸等用途的审批与管理。依靠建立完备的交通影响评价体系,通过职能部门的联动管控,对现有临路建筑改为商业、教育培训,特别是餐饮等用途的,依照“未解决好停车问题,不得投入使用”的指导思想,严格控制审批,坚决不让产生新的交通难题和后患。
三是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停车场(库、楼)。针对我区老城中心区域商贸场所集中,交通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在医院、学校地段启动地下、立体停车场建设。并在长征路、迎宾路、富强路等主干道规划建设相应的停车场。同时,在天马大街、南北大街适当区域,划出一定的面积建设公共停车场,满足车辆停泊需求,无占道停车现象。
四是对外开放现有各类停车场,优化路内停车位。全面对外开放现有各类配建及社会停车场,挖掘一切可利用空间资源用于停车。部分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及外来办事车辆停放的基础上,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与对外开放行列。对主城区现有占道机动车临时停车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和优化调整,并定期进行动态评估,确保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