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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台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30      发布机构:台营镇人民政府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索引号:12715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决定成立台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根据中央、省、市、区及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研究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重点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现将台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陈立江 台营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祝凌峰 台营镇镇长

常务副组长:杜立新 台营镇副书记

    长:武文军 台营镇人大主席

            武宝友 台营镇副镇长             

杨金杰 台营镇纪委书记

             泳 台营镇副镇长

孙振兴 台营镇副镇长

  刚 台营镇组织部长

            孙秀敏 台营镇宣传部长

            印文彪 台营镇武装部长

侯凯廷 台营镇派出所所长

孙哲坡 台营镇法庭庭长

     员:苏小刚 台营镇派出所教导员

           李红静 台营镇组织部科员

王树军 台营镇纪检副书记

邓燕滨 台营镇宣传部副部长

朱永吉 台营镇办公室主任

寇振东 台营镇财政所所长

李治源 台营镇计生办主任

  艳 台营镇妇联主席

陆彦民 台营镇民政所所长

  雷 台营镇土管所所长

  杨 台营镇农牧站站长

王文利 台营镇统计站站长

卫贺丰 台营镇农经站站长

李占友 台营镇综治办副主任

陈金国 台营镇林业站站长

王彩红 台营镇经委主任

孟凡华 台营镇安监站站长

柳会国 台营镇中心校校长

翟文超 台营镇司法所负责人

  晨 台营镇信访办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区及镇党委、镇政府安排部署,研究决定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问题;

2.研究制定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措施,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标准;

3.协调指导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黑恶势力犯罪、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督责任的重大典型案件,研究解决一线办案的重大疑难问题;

4.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度计划、重点工作任务等,听取相关工作的组织落实;

6.指导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组织落实;

7.指导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为:

      任:杜立新 台营镇副书记

第一副主任:侯凯廷 台营镇派出所所长

常务副主任:李占友 台营镇综治办副主任

      员:李红静 台营镇组织部科员

王树军 台营镇纪检副书记

邓燕滨 台营镇宣传部副部长

苏小刚 台营镇派出所教导员

翟文超 台营镇司法所负责人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及镇党委、镇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

2.组织落实镇领导小组关于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并负责督促检查;

3.负责向镇党委、镇政府和镇领导小组报告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定期研究分析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研究提出报请解决的重大问题;

4.组织研究提出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

5.组织和协调有关单位解决执法办案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妥善处置负面舆论;

7.指导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8.负责镇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运转,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筹备、组织、协调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上传下达;

9.完成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5个专项组:

1.综合协调组。设在镇综治办,由杜立新同志任组长,李占友任副组长。从镇组织部、镇纪委、镇宣传部、镇法庭、镇派出所、镇司法所各抽调1人,集中办公。主要职责:综合掌握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汇总工作动态,及时报镇领导小组;组织落实镇领导小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重点地区整治;组织协调筹备重要会议、重大活动。

2.专项打击组。设在镇派出所,由侯凯廷同志任组长,法庭、司法所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掌握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组织线索摸排核查、依法打击等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严格执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有关通报、会商制度,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组织和协调有关单位解决执法办案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纪检监察组。设在镇纪委,由杨金杰同志任组长,王树军同志任副组长。主要职责:加强工作监督,压实纪检机关责任,推动任务落实;组织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倒查有关部门监督责任。

4.基层党建组。设在镇组织部,由王刚同志任组长,李红静同志任副组长。主要职责:加强基层党建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处理不合格党员;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等工作。

5.宣传教育组。设在镇宣传部,由孙秀敏同志任组长,邓燕滨同志为副组长。主要职责: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工作,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妥善处置负面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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