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9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26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符合因病提前退休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以及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身份等条件的可申报病退。对曾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因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包括灵活就业)的参保缴费人员,提供企业破产、改制的政策文件及职工领取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的原始材料后可申报病退。
二、申报时间要求。今年省部署申报工作时间安排有所提前,而且上报时间要求紧,申报时间截止2019年9月15日。
三、具体申报程序。一是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参保人员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保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二是由所在单位或档案保管机构按冀人社字〔2019〕261号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后,报区社保机构审核、区人社局初审;三是对初审合格人员逐级上报至市、省人社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鉴定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逐级审批退休。
四、其它事项。具体详细事项和要求可向相关部门电话咨询。
区人社局工资福利股咨询联系电话:0335-7129180/7129181;
区就业服务局咨询联系电话:0335-7129531;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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