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政府关于2021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安排,根据《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秦政办字〔2021〕26号)文件精神,我局已完成2021年“光热+生物质”取暖改造12883户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作,现将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根据《秦皇岛市抚宁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抚政字〔2021〕29号)安排部署,抚宁区共实施“光热+生物质”取暖改造12883户,涉及留守营镇、坟坨镇、抚宁镇、大新寨镇和榆关镇共五个乡镇,170个村庄。
项目于2021年8月开始组织招投标工作,共分为六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中标企业为浙江远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标段中标企业为河北三环太阳能有限公司;三标段中标企业为由太阳雨集体有限公司;四标段中标企业为山东阳光博士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五标段中标企业为青岛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六标段中标企业为雨昕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我局聘请了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秦皇岛正源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华夏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管理服务单位,负责对项目进度、安装质量实施管理。该项目于2021年供暖季前全部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
二、工程验收情况
(一)项目安装台账数的准确性
秦皇岛市抚宁区2021年“光热+生物质”取暖改造项目,主要涉及留守营镇、坟坨镇、抚宁镇、大新寨镇和榆关镇,合计12883户。其中一标段浙江远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抚宁镇完成改造1141户,在大新寨镇完成改造698户;二标段河北三环太阳能有限公司在榆关镇完成改造1574户;三标段太阳雨集体有限公司在坟坨镇完成改造2310户;四标段山东阳光博士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在留守营镇完成改造2412户;五标段青岛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在留守营镇完成改造2363户;六标段雨昕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留守营镇完成改造2385户。
(二)项目主要设备及材料的质量
项目所有设备入场前均需由供货商、第三方管理公司依照投标文件确认设备外观、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核对完成后在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同时提供设备材料出厂检验报告。项目实施阶段,由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所涉及主要设备及材料进行抽验,确保设备材料质量安全。
(三)项目整体安装质量
依照管理公司提供的管理方案,由管理公司与村、镇协商确定村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日常进度的填报、安装质量的监督管理等,管理人员上岗前由管理单位依照安装标准及验收标准实施培训,每户安装并调试、验收完成后由用户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四)项目整体验收方案及材料
本项目整体进度及安装质量的管理工作,全权委托三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完成后,依据市、区标准及招投标文件承诺,由企业进行自检自查,形成自验报告。
企业自验合格后,报请管理公司进行验收验收,管理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审查资料并随机抽取改造村改造户进行现场抽查验收,就存在问题要求施工企业整改。通过实地验收,本项目安装达到验收标准,由项目管理公司形成验收报告,并上报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三、资金安排和使用
根据《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冬季清洁取暖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1-2023)的通知>》(秦财建〔2021〕380号)内容,2021年项目完成“光热+”改造12883户,共需财政补贴资金12398.9295万元,涉及6家民营企业。其中上级补助资金已下达5299万元(中央4870万元,市级429万元),已完成拨付1072.7655万元,未拨付资金4226.2345万元。
四、结论
一是我区对管理公司整合递交上来的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企业自验报告、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表、项目用户安装记录表、项目用户调试记录表、项目用户验收记录表等,审查整体材料完善、验收流程严谨、合理、可行。二是结合我区日常监管情况,综合分析秦皇岛市抚宁区2021年“光热+”项目运行情况,能够正常使用,能够确保群众冬季采暖使用。三是我区圆满完成省、市下达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并与确村确户台账户数一致,抽查农户信息与录入信息相符,确村确户台账数据基本准确。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