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安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总结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2018年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1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抚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抚宁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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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加强组织建设,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国家和省、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重点推进了安全生产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公开的类别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法规规章、统计信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工作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1.在抚宁区人民政府网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查阅公开的各项信息,也可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主动向档案馆和图书馆提供政府信息,切实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没有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的不良行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为0。截至2018年11月底,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能按时按要求予以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尚无公开权利人向我局提出申请,无推诿、拖延、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现象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在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上还有所欠缺,发布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全面,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同时,进一步梳理原有政府信息,补充完善信息公开目录,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抚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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