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抚宁区分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8年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我局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环保业务工作、促进环保队伍建设、深化环保与广大群众密切联系的有效措施来抓,我局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网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进一步加大组织推进力度
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为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我局先后建立健全了三项制度。一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我局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了解其内容和规定要求,贯彻各项规定,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掌握公开要点、程序和方法。按照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及内容
(一)科学编制指南、目录。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及时编写了《秦皇岛市抚宁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秦皇岛市抚宁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我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等12大类进行全面梳理,并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大类进行分类整理,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此外,还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具体实施中遇到实际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加强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服务。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和类别。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我局还在全面梳理信息的基础上,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我局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政府及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事制度、权利义务、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环保执法的项目、依据、内容、结果等情况;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及履行情况等。
三、环保项目审批情况
按照规定审批时限及时完成审批工作,无超时限审批行为,实现了服务“零距离”、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流程“零障碍”的四项承诺。2018年共审批新、改、扩建设项目91个,全部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118个。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审批,无越权和违规审批行为。对每个新、改、扩建设项目履行一次性告知,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受理公示、审批前公示和审批后批复全文公示。
四、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推进情况。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认真处理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的关系,由公开办事结果向公开办事全过程转变,由单层面事务公开向全方位公开延伸,由常规公开向依目录公开、依申请公开转变,做到常规事项定期公开,急重事项及时公开。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促使“五公开”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情况
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新闻发言人”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传递权威信息。各科室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有效运用载体,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电子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适时更新政策法规,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同时我局以公共查阅点(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明年工作设想和安排
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部门工作服务。
二要统筹兼顾,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便更好地发挥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环保工作机制;要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做到群众满意,社会各界满意;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通过大力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要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电子政务网站建设,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四要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要进一步提升,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等。
2018年12月3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252 | |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统计1条) | 条 | 25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0 |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 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 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 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0 | |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记1次) | 次 | |
(二)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 其它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 |
(一) 收到申请数 | 件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
1. 当面申请数 | 件 | |
2. 传真申请数 | 件 | |
3. 网络申请数 | 件 | |
4. 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 申请办结数 | 件 | |
1. 按时办结数 | 件 | |
2. 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 申请答复数 | 件 | |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件 | |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 告知通过其它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 收到申请数 | 件 | |
(二) 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 其它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 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
(三) 其它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法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0 | |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 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0 | |
(一) 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 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 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单位负责人:宋向应 审核人:崔岩 填报人:单星然
联系电话:0335-6012594 填报日期: 2018年12 月3日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