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我局主动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上传信息,包括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等,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4条,并分别向区档案馆和图书馆移交了相关信息。对于教育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我局已按照要求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包括2019年教育局各股室工作部署、机关及教育系统部门2019年预算、义务教育招生情况、学前教育招生工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体育活动赛事等内容,格式规范,填写要素完整,严格实施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制度不够完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便捷等不足之处。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内部考核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是注重信息公开的实效,深化公开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强化措施,注重实效,真正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抓好面向群众的办事公开、面向公众的决策公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覆盖面,把推进透明运行作为深化信息公开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逐步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