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深化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扶贫资金使用、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计划、产业扶贫项目库建立库等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信息14条,包括《抚宁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秦皇岛市抚宁区2019年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计划》《宏都、第一粮库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抚宁区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秦皇岛市抚宁区2019年产业扶贫项目和贫困林场项目的请示〉的批复》《秦皇岛市抚宁区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用途的公示公告》《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秦皇岛市抚宁区关于调整蔬菜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方法的请示〉的批复》《抚宁区2019-2021年脱贫攻坚项目库》《秦皇岛市抚宁区关于调整蔬菜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意见》《秦皇岛市抚宁区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结果的公告公示》。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根据上级要求以及公众关切点,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2019年,我局全面梳理了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对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主动、及时进行公开。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传信息57条,包括项目补贴、惠农政策、农业综合执法“双随机”检查结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财务预算、工作动态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 | -4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3 | 0 | 9 |
行政强制 | 7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5264.2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个别信息存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也有的信息分类不够准确,不便于查询。针对这种情况,我局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对应公开的信息要求相关股站及时上报,办公室统一公开。信息公开人员详细学习信息分类及公开知识,严格按要求分类,对分类不准确的信息重新归类调整。
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