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查公开。内容涵盖本机关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按照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要求,我镇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主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抚宁镇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抚宁镇政务服务中心,由抚宁镇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抚宁镇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工作的落实,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二是建立了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安排一名掌握信息比较全面、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为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审核、提供,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将信息上报工作列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年度上报信息数不得少于30条。
(四)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及类别
抚宁镇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9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平台主动公开信息57条,重点公开了概况信息、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年度报告等类别的信息,具体为:机构职能、计划报告、工作总结;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抚宁镇信息公开指南和抚宁镇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5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3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动态信息公开不多,外宣力度不够;二是对撰写公开信息的选材角度把握不太准确;三是对上传信息的及时程度还需提高。
2020年我们将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有关信息公开文件和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培训,熟悉业务。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三是采取措施,积极整改。针对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搞好自查自纠,解决好信息生成日期误定、信息类别划分错误、栏目无信息内容等突出问题,切实规范信息公开。要通过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行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