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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抚宁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7      发布机构:税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索引号:21330

 

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抚宁区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抚宁区税务局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倾力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确保政令畅通,不断改善和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抚宁区税务局通过秦皇岛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2次,其中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项目84期,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人事任免、政协提案答复等信息8条,在河北税务、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河北共产党员网等刊发信息44条,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抚宁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的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及《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及时、规范对应公开信息进行公开,在公开前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机关办公楼内外电子屏,办税服务厅内政务公开栏、LED屏以及政府网站、税务系统内、外网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不断拓展公开的渠道。并对《河北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等文件进行认真梳理和仔细研究,确保公开内容合法依规。

(五)强化监督保障

我局组织办公室及政务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共10人参加省局组织的政务公开网络培训,并全员通过培训测试。压实政务公开责任分工,落实政务公开审查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省、市局要求,根据《河北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逐项对照河北省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台账进行自查整改。在检查中发现,我局在2021年进行办公区调整后,未及时对政务公开内容中的办公场所地址进行更新,发现问题后已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市局进行报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一定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文件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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