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抚宁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系列重要论述,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我区被授予全省依法治理先进工作单位,留守营镇张各前等4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先进村(社区)”。为加快建设“七区三城”,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方式贯穿工作各领域、各环节。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出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建立区委常委会和依法治区委员会专题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创新开展行政执法部门“局长讲法”活动,由28家执法部门“一把手”,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法律授课。目前,局长讲法已举办7期,22个单位完成授课。局长讲法、现身说法的常态化学法讲法制度实现了学法与用法的有效结合,为推动法治抚宁、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引领作用。
(二)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委常委会、依法治区委员会和区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中,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领域执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复议等法治建设难点和热点问题,为推进全区法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党委法治建设议事机构充分发挥协调议事职能,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
二、健全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优化制度机制。深化区领导包联服务重点企业项目机制,进一步拓展政企沟通渠道,积极开展“周一七点半”政企沟通活动,及时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建立“急难愁盼”问题邮箱,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时接收、协调解决“秦皇营商”小程序交办及市营商办交办问题。动态调整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开展收费清理和督导,坚决杜绝乱收费问题。建立包容柔性执法机制,创新推出“企业生产宁静日”“首违不罚”等惠企措施。出台《抚宁区行政执法部门指导监管服务抚宁经济开发区企业工作办法(试行)》,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营商环境法治督察工作。组织全区营商环境法治专项督察暨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长效机制,对执法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制定、公示,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网上巡查、案卷评查、日常督察、专项检查、实地走访等方式,确保“三项制度”执行到位。
(五)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律师、公证、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律咨询集中办公,满足群众需求。在乡镇(街道)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全区8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全区374个村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室。区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达100%,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全覆盖。将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应援尽援。共受理援助案件817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立“抚宁司法”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法律服务平台,设立便民服务站,为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真正实现优质高效、职能精准的线上线下“双线”模式法律服务。
三、配合行政立法,积极为全市法规制定建言献策
(六)为全市法规制定提出建议。在市政府出台创新性强、具有秦皇岛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时,结合区情实际,第一时间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出具《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草案)》《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立法意见25次,为全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七)严把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关口。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出台完善区政府《工作规则》,严格执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作用,提升全区24个行政执法部门、8个镇街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以来,法律顾问全程列席全区各类会议36 次,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合同、重大执法合法性审核26件,处理具体事务13件。
(八)严控重大行政决策风险。严格落实《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对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实施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保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有效。
(九)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2023年以来,开展专项清理工作2次,保留现行规范性文件3件,备案率达100%。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提案,办复率100%。
五、严格制度刚性,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食品药品领域执法,守牢市场监管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查处食品类案件104件、药械化违法案件53件、特种设备类案件4件。加强交通领域执法,清理路阻路障150处、杂乱招牌410块,处置占道经营948次。督导检查行业企业447家次,整治隐患245处。查处超限超载车辆817台次,卸载货物2.05万吨。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检查1002户次,责令改正40家,一般程序处罚4起,简易程序处罚18起,罚款共计24万余元。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地、采砂、采矿、滥砍滥伐树木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巩固安全生产稳定成果,实施处罚7家,罚款26.55万元。
(十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梳理、规范、精简执法事项,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年检培训考试、新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60学时。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有效贯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在区直和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已成常态化,实践“法律顾问+法审人员”共同审核模式。组织区直和镇街执法协调联动行动,有效实施“传帮带”。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协作执法。
(十二)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入学习和落实《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各行政执法单位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三)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每年组织2次以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质效。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出台了《抚宁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抚宁区行政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加快形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十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着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共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9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3.5万份。为提升基层普法宣传效果,我区以短视频普法为切口,创新开办了“抚宁普法小讲堂”栏目,已推送1259期,累计点击量近300万,相关宣传报道被《河北法制报》刊发,日渐成为抚宁短视频普法的自有品牌。开展全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下发《抚宁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法律明白人”队伍,建立“法律明白人”三级微信工作群,阶梯式发布学习培训资料并加强动态管理。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十五)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开展“政法干部下沉一线,矛盾纠纷大起底”专项行动,成立抚宁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调节机制,开展“四无四百”平安村创建活动,建立重大社会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台账,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有效运行,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目前,全区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全覆盖,每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3-5名人民调解员,每个乡镇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年“以案定补”调解案件补助及时发放到位。
(十六)有效履行复议职能。制定了《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监督”。由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一口对外”,专职配备复议人员,保障经费及硬件设施,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有效整合。成立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委员会,畅通复议渠道,优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截至目前,依法立案64件,审结56件。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监督,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七、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
(十七)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坚持以创促建、以创提质、以创惠民,全力以赴完成创建目标。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办公室和协调小组职责及分工。组织召开了抚宁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按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合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高位推动,坚持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标对表100+20项指标体系,在吃深吃透指标要求基础上,把本职承担工作做实、做优。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12月参加了全省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的核查评估,顺利通过书面评审、实地核查评估、陈述答辩等环节。
(十八)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为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在法治政府建设中“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区依法行政办采取集中审查材料、日常考核、实地督导等方式对全区各相关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全区通报。
一年来,我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新任务、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和法治基础较为薄弱,行政执法效能不高;信息化建设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等,这些问题和短板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补齐增强。
2024年,我区将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好人民调解和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链条管理,加大基层法治机构和人员力量配备,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