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水务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要求,全年未发生重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以及未发生损害国家、公共和公民利益的行为,也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一)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科学开展行政决策,积极推进水利事业发展。一是及时组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二是落实依法决策机制。我局高度重视决策机制,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重要行政决策必须经过相关法制机构或组织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对于超出法定权限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事项,不得做出决策。重要水利民生工程、重点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坚决杜绝独断决策现象发生。三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近年来,我局每年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要工作,协助处理各类涉法事务,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投资等进行法律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可行性论证,对工程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极大的降低了水务局在履行管理职能中的决策风险。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对行政权力进行科学有效的运行和监督,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水利行政执法各个环节中应当记录的内容,规范水利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程序,法制审核的重点内容等。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做好可能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理审查工作,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全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败诉案件。三是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我局目前有行政执法人员24人,全部通过专业培训后考试合格。四是积极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应诉报备工作,按照规定,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应诉应当进行报备,今年我局未发生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应诉。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严格按照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制作执法案卷。
(三)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提升依法行政素质能力。进一步加强了我局机关干部人员法律意识,提升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推进机关工作奠定了扎实工作基础。二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将其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水利行业特点,扎实开展各项主题宣传活动。(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2)积要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知识。(3)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认真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有关内容,引导大家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做学法尊法的带头人。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办理,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全局中心工作中进行部署,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监督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领导责任体系。二是我局将局办公室电话(0335-6682538)设立为对外投诉举报电话,凡是接到投诉的涉水案件,办公室及时进行登记,分类下发到各业务科室,第一时间到现场核实,并进行协调处理,涉及到违反水事案件,及时将投诉登记信息转交局执法队进行查处。三是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加强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干部的施政行为,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我局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树立良好的水务系统形象,提高水务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对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向社会公布,做到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化,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