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邵长玲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各产业聚集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邵长玲同志任县环保局副局长(援坝);
李兆奎同志任县公安局监察室主任;
孙国强同志任石门寨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牛头崖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爱田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宋泽民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卫工作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金辉同志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正科);
潘权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石门寨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国星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留守营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中海同志任县公安局预审大队大队长(正科),不再担任抚宁镇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凯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张学平同志任县公安局县直机关保卫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驻操营派出所所长职务;
马立华同志任县公安局维稳大队大队长 (正科);
王瑞丰同志任县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榆关派出所所长职务;
高占勇同志任抚宁镇派出所所长;
王伟同志任牛头崖派出所所长;
党立有同志任杜庄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深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立满同志任驻操营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台营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军同志任台营派出所所长;
高向东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高洪然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盛巨伟同志不再担任大新寨派出所所长职务;
侯凯廷同志不再担任杜庄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春和、安云禄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滕增壮同志不再担任柳江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杨成民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抚宁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