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英伟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各产业聚集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李英伟同志不再担任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职务;
魏文良同志不再担任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张晓宇同志不再担任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焕良同志不再担任县粮油贸易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单勇同志不再担任南戴河旅游发展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抚宁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