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史东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各产业聚集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史东杰同志兼任骊城工业聚集区管委主任;
李兆冀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王焕臣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援疆);
贾红永同志任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副主任(援疆);
张秀艳同志任县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援疆);
陈德耀同志不再兼任骊城工业聚集区管委主任职务;
薛强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晗同志不再担任县房改办主任职务;
陈志强、高伟、莫绍勇、安立柱同志不再担任县房改办副主任职务;
朱友民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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