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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宏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2-25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9239

 

抚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郑宏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各产业聚集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郑宏民同志任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罗振祥同志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

任大鹏同志任留守营派出所所长;

杨秋柱同志任柳江派出所所长。

抚宁县人民政府

201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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