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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洪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21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17837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陈洪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陈洪峰同志任区政府研究室主任;

王明华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

周英利同志任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崔勇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坟坨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区公安分局深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海鑫同志任骊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冰同志任区司法局抚宁镇司法所所长,不再担任区司法局田各庄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国新同志任区司法局榆关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至2021年11月),不再担任区司法局深河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宏光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王恒同志不再担任骊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于辉同志不再担任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单英利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超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招待处副主任职务;

李云亮同志不再担任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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