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陈洪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陈洪峰同志任区政府研究室主任;
王明华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
周英利同志任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崔勇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坟坨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区公安分局深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海鑫同志任骊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冰同志任区司法局抚宁镇司法所所长,不再担任区司法局田各庄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国新同志任区司法局榆关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至2021年11月),不再担任区司法局深河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宏光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王恒同志不再担任骊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于辉同志不再担任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单英利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超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招待处副主任职务;
李云亮同志不再担任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