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字〔2021〕30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付绍伟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付绍伟同志任骊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印发
发布时间: 2021-08-25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18296
抚政字〔2021〕30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付绍伟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付绍伟同志任骊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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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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