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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汤爱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25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18298

 

                                 抚政字〔202132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汤爱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汤爱英等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汤爱英同志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志国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

陈庆丰同志任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立强同志任区政府副科级督查专员;

王跃雷同志任区政府招待处主任;

程慧同志任区政府招待处副主任;

施超敏同志任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齐云敏、周松同志任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楠同志任区园林绿化中心副主任;

张春雷同志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张振东同志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刘颖红同志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蒋玉彬同志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郭飞同志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敦憨同志任区中医医院副院长;

马跃同志任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5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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