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字〔2021〕32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汤爱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汤爱英等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汤爱英同志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志国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
陈庆丰同志任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立强同志任区政府副科级督查专员;
王跃雷同志任区政府招待处主任;
程慧同志任区政府招待处副主任;
施超敏同志任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齐云敏、周松同志任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楠同志任区园林绿化中心副主任;
张春雷同志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张振东同志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刘颖红同志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蒋玉彬同志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郭飞同志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敦憨同志任区中医医院副院长;
马跃同志任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5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