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字〔2021〕37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尹春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尹春海同志任区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骆志国同志任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金同志任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尹卫同志任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招商合作局局长职务;
李昆同志任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珊珊同志任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斌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韩少勇同志不再担任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瑞金同志任区第一中学校长,不再担任区职教中心校长职务;
薛赛、付妮娜同志任区第一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松同志任区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徐秉军、陈强、丁成同志任区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向华同志任区职教中心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程力生同志任区职教中心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周宝祥同志不再担任区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秦杨、李红军同志不再担任区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福兴、宋汉军、单满同志不再担任区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孙桂云同志不再担任区职教中心副校长职务。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7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