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字〔2021〕44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王志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王志宏等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王志宏同志任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鹿升银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振友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卢艳奎同志任区普查中心主任;
吕永海同志任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国新同志任区司法局榆关镇司法所所长;
刘景民同志任区司法局留守营镇司法所所长;
王帅同志任区防贫中心副主任;
杨立军同志任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副主任;
郭志东同志任区平市庄林场场长;
李宁同志任区特困人口供养中心(区残疾人托养中心)主任;
魏学林同志任区园林绿化中心副主任;
王利华同志任抚宁经济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7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7日印发